生育津贴怎么领,生育津贴个人申请流程


个人投保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 , 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 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 , 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6、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 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 , 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5、7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 , 应携带办理材料8 , 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9;
6. 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 。 材料齐全的 , 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 。 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 , 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 。 一份送还用人单位 , 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7、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 , 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 , 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 , 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
拓展资料:

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
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企业 , 作为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发放产假工资的补贴 。 在某种意义上 , 可以理解为产假期间的工资 。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时 ,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
2、职工在生育时 , 社保处于在保状态 。
二、生育时 , 未缴费生育保险满一年能否领取?
按杭州目前的政策 , 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 , 生育时未缴满12个月 , 可以等到连续缴满12个月后提交报销材料进行报销 。
三、生育津贴领取额度——月薪3000可领2万元?
我们都知道 , 从出院到产假结束 , 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 , 要发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意 ,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所在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 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 其中 , 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1、正常分娩的 , 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
2、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 , 按正常分娩对待;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 , 产假增加0.5个月;
4、多胞胎生产的 , 每多生产一个婴儿 , 产假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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